疫情防控,嵩县检察与您同行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连日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各项数据不断攀升,为维护嵩县大局稳定,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嵩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县委和市院要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四项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上级院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疫情应急工作方案,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工作。实行三级值班制度,取消班子成员及关键岗位人员休假,检察长亲自带班每天督导疫情防控工作,保持24小时值班人员在岗在位,确保以最严的措施、最严的作风、最严的纪律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对内对外疫情防控
全面做好疫情筛查工作,要求各部门人员每天上午11点30分准时上报个人及家属的身体健康情况及行程动向,排查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坚持“零报告”,确保防疫信息及时掌握及时处理。
认真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办公室第一时间安排专人每日早晚对院楼道、办公区、办案区、家属院、食堂等地进行全方位消毒处理,配合专职人员做好各项检测登记工作。
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
积极借助本院官方微信、微信工作群、LED大屏幕等,迅速转发上级要求、病毒防护知识和权威疫情信息,教育干警严肃政治纪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并发动干警在朋友圈进行广泛转发,有效消除干警和群众的恐慌心理,最大程度地提高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不忘初心,随时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全力以赴,严防疫情扩散。
抓好疫情期间业务工作
服从县委、市院统一安排。疫情防控期间,强化案件办理中重大问题请示汇报,针对涉疫情案件优先办理,逐级报告,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共同战疫
嵩县人民检察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