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 “关于联合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保护活动”推进会
11月5日,在县政法委的支持下,嵩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召开“关于联合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保护活动”推进会,中共嵩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谢文生、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松伟、第四检察部主任乔智敏、第五检察部主任王军卫,以及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的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第四检察部主任乔智敏介绍了上级院工作部署情况及此次专项活动开展的情况。依据全国开展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四个最严”要求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食品药品领域的公益诉讼监督活动。
随后,第五检察部主任王军卫,结合省市县政法系统开展的“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提出了关于校内外安全建设,教育部门一家很难解决校外流动摊贩等问题,需要各行政部门形成合力。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松伟提出:
一是要针对校内安全由教育局牵头、学校负责。校长首先要保障学校食堂安全卫生,落实校长陪餐制。
二是针对校外安全,结合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保证学校周边食品安全。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谢文生强调:根据年初县委政法委在全县开展的“学校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结合检察机关开展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近期着重抓好该项工作督促落实。
一是县教育体育局督促各学校抓好校内安全;
二是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应急管理局要落实保障校外食品安全;
三是县检察院认真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督促各行政机关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确保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
会后,各相关行政部门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座谈会,认识到学校安全的重要性,为保证我县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要认真履行职责,达成共识,联合执法常态化,严厉打击流动摊贩,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助推平安校园建设,为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力量,确保祖国下一代平安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