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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检察蓝”守护“农机安”
点击:1,743 次时间:2024-10-18 作者:政治处
为确保整改效果,切实做好公益诉讼“后半篇”文章,近日,嵩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农机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回头看”活动。
2024年8月6日,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时,发现县域内多家农机销售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未建立完善的销售记录制度或记录简单、未向购买者依法开具销售发票、不具备维修经营资质却从事农机维修经营、未严格履行进货产品合格证明查验义务”等不依法经营问题。该院遂即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规范农机生产销售管理的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内农机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违法问题依法处理。
正值秋种,之前农机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已经整改到位?该院公益诉讼干警实地走访开展“回头看”,走访中发现各农机销售企业存在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当前各商家已重视进货产品合格证明查验,避免了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建立起完善的销售记录台账,确保农机流向轨迹清晰,同时在销售时依法开具相应发票,没有维修资质的企业已不再擅自从事维修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下一步,嵩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切实将检察建议的落实转化为民生实事,让“检护民生”更有力度和温度,为守护群众安全、助力农业现代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