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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观摩庭”,警示教育“零距离”
点击:1,841 次时间:2024-10-18 作者:政治处
为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充分发挥公开庭审的普法和教育效能,10月18日,嵩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河南省豫西监狱干警3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中,公诉人沉着冷静、逻辑清晰,准确把握庭审整体节奏,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针对性地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举证环节简繁得当、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有理有节地回应辩护人提出的质证意见,有力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实,展现了过硬的专业素养和临场应变能力。
“他本应坚定理想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却因自己的贪念丧失底线,大开方便之门……最终不仅使自己深陷囹圄,给家庭带来灾难,还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庭审最后,公诉人结合案件事实,从法理与情理的角度深入分析了被告人“无视相关规定、没有把握好身份边界、受到经济利益驱动”的犯罪原因,发人深省。
庭审结束后,旁听庭审人员纷纷表示,这次“零距离”观摩既是一堂充实的法治课,更是一堂生动的廉政课,会以案为鉴、严以律己、廉洁奉公,当好新时代群众满意的“答卷人”。
下一步,嵩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公诉人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好庭审观摩的普法作用,以“看得见”的方式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努力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社会效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