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民政,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为加强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协作配合,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不断向纵深发展,9月20日,嵩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检民协作工作会议在嵩县民政局召开。
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振华、嵩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红来、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相关工作人员、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站、各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关工委、市人民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受邀参加活动。
会上,王红来介绍了民政局近年来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并表示将持续巩固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果,联合县检察院等部门,聚焦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精准施策,不断提升关爱服务保障能力,努力推动儿童福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王军卫宣读了该院与县民政局联合会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 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秉持联动共享、综合保护的协作思路,旨在推动检察与民政部门共同在线索发现、及时干预、联动维权、源头治理等方面建立未成年人政府保护与司法保护深度融合机制,明确通过人员互聘、信息通报、资源共享等举措,切实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事)件以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以更优履职实现全方位综合式保护,合力打通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公里”。
随后,韩振华、王红来共同为“检民协作办公室”揭牌,并分别向担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站“法治副站长”的两位检察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两位民政局业务骨干以及担任“护未观察员”的六位乡镇民政所同志颁发聘书。
揭牌后,韩振华对“检民”双方在合力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探索创新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指出双方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用好《意见》机制,发挥“检民协作办公室”实质作用,进一步加强县域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持续加大对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救助力度、保护力度,将未成年人保护进一步向社会化延伸,共同把这项“守心”工程做得更实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