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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工作会议

点击:2,143 次时间:2019-9-17 作者:政治处

根据县委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9月17日下午,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进行动员部署。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耿艳升,县委第六巡回指导组组长张劳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世亮主持,共有三项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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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耿艳升同志动员讲话。

耿艳升检察长围绕主题教育,从五个方面进行具体阐述:

一是深化认识“守初心”,切实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是全面把握“守初心”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主题教育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准确把握“守初心”工作重点,结合实际推动任务落地落实。

四是准确把握“守初心”的核心环节,切实把“四个贯彻始终”落实到位。

五是切实加强“守初心”组织落实,确保主题教育扎实有序推进。

耿艳升检察长强调,要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在学懂弄通、真信笃行上下功夫。要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始终,在攻坚克难、破解难题上下功夫。要坚持把“检视问题”贯穿始终,在找准短板、深挖根源上下功夫。要坚持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在解决问题、务求实效上下功夫。

耿艳升检察长要求,全院干警要按照省、市检察院的工作要求,把初心和使命转化为埋头苦干、奋力拼搏的自觉行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以主题教育实效促进检察工作更好的开展。

县委第六巡回指导组组长张劳吾同志对县检察院开展主题教育,落实各项任务提出个具体要求:一要着力提升政治站位、二要抓实一项根本任务、三要认真贯彻“十二字”总要求、四要紧扣实现“五句话”的目标、五要牢牢坚持四个“贯穿始终”、六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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