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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联合看守所开展安全大检查

点击:1,912 次时间:2024-7-11 作者:政治处

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即将来临之际,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切实做好维稳安保工作,7月11日,嵩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会同县看守所开展联合安全大检查。

检查组深入监区,通过清查监室、检查放风场、查看医疗室、听取看守所工作情况介绍等方式,对在押人员的人身、用药、生活用品以及有无违禁物品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彻底检查,确保不落一物、不留死角、不存隐患。同时,检查组还对看守所内的基础设施进行逐一排查,查看监控、照明、水电线路、消防器材等是否安全、完备,从源头上消除监管场所安全隐患。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开联席会,通报了本次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就如何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了反馈交流。

联席会强调:

一要严格落实安全规范,强化安全管理,做好全会期间出入所安全检查及规范执法工作,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严防发生在押人员脱逃等重大安全事故;

二要自觉加强忧患意识、担当意识、纪律意识,严禁出现管教民警夹带违禁物品、为在押人员通风报信等违法违纪情况;

三要合理安排全会期间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力度,确保交接班无缝对接;

四要加强对重点敏感在押人员监管改造等方面的监督,及时掌握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适时对情绪不稳定的在押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及时进行心理干预,稳定思想情绪。

五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加强同有关单位沟通协作,及时通报突发事件信息,确保平稳有序处置。

通过此次安全大检查,增强了监管场所民警的安全意识,规范了监管场所工作秩序,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有效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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