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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职能,护航学校食品安全
点击:1,297 次时间:2019-9-16 作者:政治处
为真正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结合“校园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要求,9月11日,嵩县人民检察院第四、第五检察部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对城乡部分学校食堂、宿舍及学校周边商店、饭店、流动摊贩进行突击检查。
在城关镇初级中学,检查组一行查看了学生食堂,了解食堂职工(尤其男职工)的有关情况,对食堂缺少挡鼠板、菜墩、菜刀缺少荤素标识、操作间下水道栅栏损坏不能阻挡老鼠进入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对食堂员工健康证不全、男职工需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等提出明确要求。在检查宿舍过程中,发现安全护栏过低、女生宿舍陪寝室设置楼层过高、标志不明显等问题,要求校方尽快改进。
在实验中学,除对食宿设施检查外,对校长及安全副校长关于“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并就法治副校长如何开展工作进行沟通探讨。
中午时分,检查组对实验小学周边商店、饭店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五毛”食品、三无橡皮泥、粘牙糖等进行没收,并对商店老板进行批评教育,对饭店灭蝇设施不全问题要求其即日整改。
检查结束后,几家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研判,决定近期联合出台文件,形成长效机制,确实维护好学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