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规范麻精药品使用 守护人民群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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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麻醉药和精神药品类药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走深走实,3月初,嵩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县域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安全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对县域内18家医疗机构进行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在使用和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程中,培训缺位、管理混乱、台账不清,具有潜在漏洞与风险,可能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隐患。
为进一步规范县域内医疗机构对麻醉和精神药品的使用和存贮,5月10日,嵩县人民检察院就“督促加强对麻醉、精神药品的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会议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相关代表参加听证。
随后,各行政机关代表结合本单位职责,针对各个医疗机构在工作存在的安全隐患,表示将会认真担负起相应管理职责,堵塞漏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提出,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梳理当前可能存在的隐患漏洞,加强相互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制订完善进一步加强麻精药品管理的具体措施,防止麻精药品从医疗机构流入非法渠道。
听证会后,该院向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该单位代表表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并承诺会积极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医疗机构对麻精药品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规范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下一步,嵩县检察将坚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麻精药品的监管力度,严管理、用规范,筑牢麻精药品安全防线,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