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亲自送达再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结合全国、省市内未成年人在学校发生的犯罪案例,9月5日,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耿艳升向嵩县教育体育局公开送达“嵩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2号检察建议”。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赵宝红同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耿艳升同志、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赵新转同志、县依法治县领导办公室副主任、司法局局长贾兴铮同志、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韩超同志、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张康杰同志参加送达仪式,同时会议邀请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检察联络站等相关领导参加活动。

送达现场,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耿艳升宣读“嵩检建【2019】2号检察建议书”。

检察长耿艳升向嵩县教育体育局公开送达“嵩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2号检察建议”。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韩超
县教育体育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表示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心与关注,今年以来,就“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工作检察院与教育体育局一直保持联络、协同推进,这次公开送达恰逢新学期即将开始,结合教育系统的工作实际,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传达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上专题安全教育课等具体措施,强化学生预防性侵的思想认识,让学生能够学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防范办法。
二是通过发放告家长书、信息提醒等方式,强化家校联系,增强家长的教育监管水平,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
三是严格教师培训教育工作,要排查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解决,防范各类可能出现的问题;要量化师德师风的考核,强化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特别是学校新招录的工作人员一定要经过严格审查,坚决不招录有性侵害违法犯罪前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