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更正、新增军人优先标识百余个……这份检察建议书落实到位
近日,嵩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联合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公立医院、公共车站以及相关景点落实军人地位及权益保障规定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
整改前
2023年7月初,嵩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经走访摸排,发现县域内部分公立医院、公共车站以及旅游景点存在军人依法优先权益保障不到位问题。
为了更好维护军人地位和权益,7月31日,嵩县人民检察院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退役军人保护部门及时行使监管职责,切实保障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就医、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的免费或优先优待政策。
退役军人保护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全方位保障涉军优抚对象的权益。共组织召开拥军优属政策落实会议和相关培训5场次,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规定,有效增强工作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提高主动服务能力。
整改后
在退役军人保护部门力行督促下,全县公立医院把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及时更正相关标识60余个,新增标识40余个,并为军人军属在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结算等各环节提供全优待服务。汽车客运站及时优化服务,依法落实军人优先出行,形成“购票优先、进站优先、乘车优先”的“三优先”常态机制,同时在候车室内还设置军人专属候车区,让军人能够充分感受到尊重和温暖。
依法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完善和加强涉军优抚对象的优待服务,对于激励军人履行职责使命,强化全民国防意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院将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落实落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更好维护军人地位和权益,形成军地合力的良好氛围和强烈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