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号检察建议”进企业 合力拧紧生产“安全阀”
“感谢检察官专程到我们生产一线进行安全风险提示,结合案件的讲解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无小事,必须防患于未然。”面对检察官的安全生产宣讲,一位企业负责人感谢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近日,嵩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一同前往嵩县产业聚集区,开展“安全生产进企业”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在走访中金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期间,检察官及应急管理局人员与企业负责人就“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共促企业安全生产”召开座谈。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兴杰在会议上向企业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主要内容,并结合近期该院办理的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分析指出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详细阐述了“八号检察建议”在助力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所具有的积极意义。
同时,活动中检察官一行还先后实地走访了洛阳瑞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英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生产车间,详细了解不同类型企业的生产、加工、冶炼过程,内部经营环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查阅安全生产台账,并结合危险作业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安全生产相关刑法条文,以案释法,强调安全生产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的注意事项,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常见隐患问题进行风险提示,引导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强化日常管理。
下一步,嵩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力企业拧紧生产“安全阀”,为嵩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