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生日】检护“湖山圣域” 擦亮生态底色
——嵩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启动仪式暨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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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开幕,会议审议了《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草案)》,同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8月14日,嵩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公益诉讼志愿者在陆浑国家湿地公园组织开展“全国首个生态日” 启动仪式,并在仪式后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到县街心公园开展“为绿色未来添彩,为生态文明助力”主题宣传活动。
迎着朝阳,伴着碧波荡漾的陆浑水,启动仪式拉开序幕,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乔智敏详细讲解了全国生态日设立的背景和意义,号召参与人员要广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争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随后检察干警向周边群众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
在县街心公园,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知识,讲解全国生态日的重要意义,增强群众对环境资源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环保理念。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促进了群众对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的了解,提高了法治宣传覆盖面,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在今后的工作中,嵩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