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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 让“法”成为幼儿快乐成长的摇篮

点击:1,561 次时间:2019-8-29 作者:政治处

 检察官没有特权,遵守幼儿园规定,在入园登记簿上登记来访单位、来访人数等情况后入园。

 

来访目的

嵩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的检察官,来访目的是助推“一号检察建议”在县各幼儿园落地生根,保障幼儿快乐、健康的成长;

以案释法,以最近备受社会关注的幼女周某某被上市公司老总性侵案为切入点,强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后结合幼儿园幼儿人数、男女老师及保安数量等园内基本情况,向幼儿园提出了开设防性侵幼儿课堂及家长课堂、适当的开展自护情景模拟,增强小朋友们守交规、防拐骗、防性侵的安全意识,帮助小朋友们提升应变危险的自护能力等避免幼儿遭受侵害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检察官们对幼儿园各项管理、园区监控设备及餐具餐前消毒、每餐食品成品分别留样400克,放在专用冰箱冷藏保留48个小时等等逐一进行了排查。

实地走访两个幼儿园以后,未检检察官又在教体局安全股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专门到城关镇中心校,向中心校校长及相关班子成员汇报实地走访情况,了解城关镇中心校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方面的具体举措,与中心校校长就“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延伸阅读

什么是“一号检察建议”?

2018年10月19日,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以下简称“一号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收到“一号检察建议”后,教育部高度重视,迅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加强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防性侵协同机制构建、学校安全督导检查等工作。

预防性侵小贴士

宝宝要知道:

1、拒绝爸爸妈妈以外的人触碰自己的隐私部位,如果他人强行触碰,要大声呼救,告诉爸爸妈妈并报警;

2、没有征得爸妈的同意,不可以独自跟其他人出门玩耍,尤其是异性,不论是熟人、邻居还是亲戚;

3、遭遇猥亵或性侵害时,要及时跟爸爸妈妈说,让他们来解决问题。

妈妈要了解:

1、不要讲孩子单独交给异性成年人看管,尤其是将孩子寄宿时,更需提高警惕性;

2、给孩子普及基本的防性侵教育,告知他们男女有别,既不能让爸妈以外的人触碰自己身体,也不能主动去触碰别人的隐私部位;

3、时刻与孩子保持交流沟通,及时发现孩子的异常,一旦发现孩子遭受侵害,要第一时间报警,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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