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涓滴成溪,爱在嵩县

点击:3,678 次时间:2023-6-16 作者:政治处

——嵩县人民检察院参与募捐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慈善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汇聚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6月16日,嵩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组织开展“湖山圣域、嵩县爱你、人人慈善、爱在嵩县”慈善募捐活动。

叮咚—叮咚—, 你扫码、我接上,你一笔、我一笔,伴随着一次次微信扫码声,一份份“爱心捐款”陆续到账,滴捐成溪,爱在传递。

截止目前,嵩县人民检察院已捐赠1400.29元善款,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爱心和力量!

慈善募捐税收优惠政策及捐款方式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广大爱心人士的捐赠,不仅能使急需帮助的人们及时走出困境,度过难关,还可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更会得到社会的尊重和敬仰!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爱心人士们行动起来吧!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关爱弱势群体、助力乡村振兴,我们嵩县的明天必定更加美好!

(一)慈善募捐税收优惠政策

1.个人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个人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在当年年终个税计算时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企业捐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节 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二)嵩县慈善助乡村振兴捐款步骤

1.扫描下方二维码码,进入项目链接。

2.点击右下方红色按键“捐一笔”。

3.腾讯公益透明度提示,点击“我已知情,继续捐赠”。

4.可以选择“20元”“50元”“100元”或“自定金额”。

5.点击“确认支付”、输入微信支付密码,完成捐赠。

6.捐赠完成后,系统自动为捐赠人提供慈善捐赠电子证书。 

助力乡村振兴,让我们聚爱一起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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