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凝聚工作合力,护航嵩县道路交通安全,6月13日,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推进会。
会议由嵩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乔智敏主持,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嵩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第四检察部干警通报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办理的一起嵩县交通运输局在执法监督中存在管理漏洞的案件。
该案件中,检察机关针对嵩县交通运输局在执法监督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向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该局形成源头企业管理机制和廉政教育方案,从完善机制方面堵塞执法漏洞。
同时为凝聚合力,嵩县检察院与嵩县交通运输局、嵩县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内容包括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日常联络员等长效协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衔接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到位、取得实效。
通报后,与会人员围绕县域道路交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交流。
嵩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当前已牵头会同嵩县公安局、嵩县交通运输局制定了《关于建立嵩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介绍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将持续推进该项活动开展落实,切实拧紧道路交通安全阀。
嵩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将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职能,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群策群力积极助推社会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表示将充分发挥该局源头企业管理机制作用,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做到严格行政、依法行政,护航民生民利,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交通力量。
下一步,与会各方将坚持把专项整治作为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践行“法治为民办实事”的载体抓手,结合检察建议内容,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交通运输领域执法协作机制,共同探索务实高效的新格局、新模式,为推动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稳定、繁荣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