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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封存,让迷途少年“无痕”回归

点击:3,432 次时间:2023-5-8 作者:政治处

检察小课堂:

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指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或者依法被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司法机关依法将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当事人在就业、就学、入伍时免除犯罪记录的报告义务。

为什么要封存?

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不成熟,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影响而实施犯罪行为。若带着“罪犯”的标签,就学、就业等方面会受到影响,可能导致其“破罐子破摔”而再次走上犯罪道路。为了让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因而对其犯罪记录采取封存措施。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时有发生。

为全面掌握县域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落实情况,4月份,嵩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深入辖区各派出所、司法所,通过实地查看档案材料、查询电子信息系统等方式,详细了解相关单位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的执行情况。经了解发现相关单位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中存在办案人员对犯罪记录应当依法封存而未及时封存、封存制度理解不当、执行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压实部门责任,5月6日,该院组织召开嵩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推进会。会议邀请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相关领导、业务干警参加,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小磊主持。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两高两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详细了解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情形、封存主体及程序、解除封存的条件及后果、保密义务及相关责任等主要内容。

随后,各与会人员立足工作实务,围绕实践中部门之间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工作衔接、档案监管与查询等方面进行交流研讨,并就当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存在的问题讨论具体解决办法。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王小磊强调,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责任,通过开展联合宣传、组织同堂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合力,有效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受教育权和就业权等合法权益,减少“犯罪标签”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帮助迷途少年“无痕”回归社会,让他们卸下包袱,轻装前行。

会上,与会单位还会签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以各单位自查、自行整改、检察监督、督促整改“四步走”,力求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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