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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黄河保护法》 检察蓝在行动
点击:1,218 次时间:2023-4-27 作者: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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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施行,作为一部针对黄河流域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统领性专门法律,为黄河保护治理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为进一步提高《黄河保护法》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提升群众爱河护河意识,4月26日上午,嵩县人民检察院到嵩州文化广场开展“黄河保护法”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耐心向群众讲解《黄河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宣传公益诉讼的法律知识,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防洪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遵守《黄河保护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嵩县院将以学习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履职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做到打击与预防并重,保护与发展并行,营造遵法守法护法、依法保护母亲河的浓厚氛围,携法治力量、护黄河安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