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检察:在监督中服务 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创业

“老苏,新厂区建成目前效益怎么样?还有相关手续需要完善吗?”4月13日,嵩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检察官在日常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时,再次来到社区矫正人员老苏(化名)在矫正地开办的染料公司,询问经营状况,提供检察服务。
2021年,该院检察官在日常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检察中,得知老苏在所在乡镇经营有一家规模中等的染料公司,以后每到该地开展检察工作,检察官都主动到老苏的企业看一看,做好普法及相关政策宣讲工作,帮助老苏重新树立信心,尽量降低老苏社区矫正人员身份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渐渐与检察官熟络起来的老苏也开始主动询问政策,2022年2月,老苏将自己想继续扩大生产规模的想法告知了检察官,但是苦于自己不知道土地、环保方面的政策,又怕自己社区矫正人员身份影响企业发展,受到区别对待,一直不敢走出“第一步”。得知老苏想法后,检察官第一时间到当地政府、环保部门询问政策,并带领老苏到主管单位对接,相关工作人员围绕征地审批、环保技术指导等方面给老苏讲政策、说流程,形成合力,成功破解企业发展难题。2023年初,老苏的新厂区建成投产,面积增加十余亩,新增环保生产线2条,产品出口到印度等国家,年销售额从400余万增加至600余万元,成为当地最大一家染料企业。

老苏和检察官的故事只是嵩县检察院在监督中服务社区矫正对象的一个缩影。2019年来,该院在全力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法治教育的同时,聚焦该群体二次融入社会的难点、堵点,从就业、创业环节着手,针对主体情况分类别制定个人发展政策,联合县司法局创新“三项举措”,提升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针对需要外出务工的社区矫正人员,在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的情况下,建议社区矫正机构简化审批手续,打通外出壁垒。通过简化跨市县活动审批手续、及时变更执行地等方式,切实方便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工作和生活。针对没有“一技之长”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创业。结合其就业意愿、技能需求和地方就业实际,有侧重地组织开展电工、焊工、厨师、电子商务等职业技能培训,助力社区矫正对象提升参与社会就业的竞争能力,实现再就业。针对自主创业的社区矫正对象,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护航企业发展。在正常监管中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政策宣讲等服务,做好政策对接与部门沟通“牵线人”,形成合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三项举措”实施以来,该院累计建议为1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简化跨市县活动审批手续,5名长期外出务工的社区矫正对象变更了执行地。联合社区矫正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83人次,取得职业技能证书356人次,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再就业200余人次,社区矫正对象创办小微企业10余家。为民营企业提供司法咨询500余次,切实提升社区矫正人员职业素养,更好帮助其重拾自信、融入社会,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再犯罪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