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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打假护春耕 检察履职保民生

点击:1,542 次时间:2023-4-14 作者: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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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6日,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七部门在京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2023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农资产品质量、农药安全问题是农民关心的头等大事,时值农资销售旺季,为确保春耕期间农资市场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嵩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筑牢农资安全防线!

实地看,明底数,共宣讲

4月4日,嵩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春耕春种这一关键时期,重点围绕售卖假劣农作物种子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调查。

活动中,检察干警对县城区域内农资产品门面、摊位逐一进行调查,查看农资销售门店的经营许可资质、执行标识、产品标识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查看农资产品的实际销售与经营许可证范围是否相符;查看农资采购和销售台账,督促商户做到索证索票规范齐全、进货台账清晰明确。以市场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制售假冒伪劣种子、高毒高残留农药、不达标农肥等违法行为发生,防范假劣农资坑农害农。

同时干警们还现场开展法律宣传,叮嘱商户自觉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向过往群众们宣传在购买过程中如何通过农资产品的条形码查验产品的来源及质量,如何识别农资产品的真伪,切实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合法维权意识。

听证会,齐交流,凝合力

4月14日,嵩县检察院针对市场调查中暴露出的农资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乔智敏详细介绍了县城城区及部分乡镇街区的农资调查情况,针对个别从事农产品经营者无资质经营、购销台账不完善、农资产品外包装标签模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不规范、农资销售人员岗前培训不到位等7类问题出示相关证据,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释法说理。

随后,与会听证员结合职能,对县域内农资产品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对“管理者”、市场经营者、消费者分主体进行针对性普法宣传,营造农资市场良好法治环境,并进一步厘清各方职责,共同为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书芳表示,农资打假是一项覆盖链条长,涉及部门多的综合性工作,要以维护农民利益为根本,充分认识到农资打假责任之重、任务之急、牵涉之广。各职能单位要聚焦种子、肥料、农药三类春耕热销农资,盯紧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强化农资监管,把好源头关,让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同时要普及农资法律法规、识假辨假知识,引导农民合理购买、科学使用农资,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打通农资入户“最后一公里”。

听证会后,该院向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检察建议书。两个单位代表纷纷表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并承诺就相关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下一步,嵩县检察院将持续关注农资市场经营及农资产品质量,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严厉整治农资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杜绝假劣农药、种子、化肥流入春耕市场,全力护航春耕安全,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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