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业务分析会
4月7日,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业务分析会,以各项业务数据指标为基准,全方位分析今年第一季度检察工作质效,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朝斌主持会议并讲话,院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围绕第一季度数据情况,汇报工作成效以及短板弱项,透过数据找问题,通过问题查原因,立足原因提措施。
各分管领导分别对各条线工作进行“把脉问诊”,指出问题与不足,并就如何进一步优化各项业务数据、促进工作提质增效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在汇报点评后,结合该院第一季度工作实际,葛朝斌检察长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认清形势、自我加压。
各业务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严峻形势,始终保持开局即冲刺的工作状态,以争创目标为导向自我加压奋进,真抓实干盯数据,确保业务数据纵向有进位,横向有提升。
二要“吃透”方案,研究方法。
要不断加强对指标体系内涵的学习理解,用好用活业务数据,讲究工作方式方法,严把案件程序关、质量关,深化典型案例、亮点品牌的挖掘和培育,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向前向上向好。
三要加强沟通,凝聚共识。
要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打通部门壁垒,做好联动配合,形成上下一体、齐头并进工作局面。要推进公检法联席交流机制,做好条线沟通,向上求教、向优求学,解放思想、开拓视野,画好“法治”同心圆。
四要落实责任,确保效果。
全体员额检察官必须树立案件“第一责任人”意识,以“求极致”的心态,做到卷宗、报表、案卡全流程合规监控管理,聚焦重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流程,用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