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嵩县人民检察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地址:洛阳市嵩县白云大道24号
邮箱:sxjcyrsk@126.com
电话:0379-64358600

今日头条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今日头条 »

嵩县首个“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基地揭牌建立!

点击:2,291 次时间:2023-3-8 作者:政治处


背景链接:

2022年1月28日,嵩县人民检察院、嵩县林业局会签了《嵩县人民检察院、嵩县林长办公室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凝聚合力,共同推进嵩县林业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2022年以来,嵩县检察院共办理涉林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推动涉林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办理,起到保持植被总体平衡的生态效果。

3月8日,和光明媚,春意盎然。在第45个全民义务植树节即将来临之际,嵩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在大坪乡范庄岭村举行生态修复现场揭牌仪式,宣告嵩县首个“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基地建立。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朝斌、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建卿参加仪式,部分检察干警、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参与活动,在现场一起携手栽种树木,助力生态修复。该仪式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书芳主持。

仪式上,葛朝斌与王建卿共同为基地揭牌。

揭牌活动中,葛朝斌检察长表示做好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长远,这既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聚焦检察司法办案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将借助生态修复基地建设,强化与县林长办及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切实发挥协作机制的作用和实效,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更好将“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制度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王建卿局长对该基地基本情况、管理机制及设立意义作简要介绍,并表示将以此项活动为契机,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共同立足大局、站位全局做好县域林业生态保护,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共同构建全社会关注生态、关心林业的林业生态建设保护新格局。

该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基地占地60余亩,基地运作的部分资金来自该院办理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设的生态修复赔偿金专户。该基地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主要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类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林木受损需要修复且无法实现原址补种时,通过责令负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在该基地进行补种,替代性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从而达到“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司法修复效果。

仪式结束后,全体人员拿起工具,动手栽种树木。一锨锨细土倾洒的是希望,一棵棵树木装点的是青山。

下一步,嵩县检察院将从生态修复实际效果出发,秉承“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生态检察模式,通过林业部门每周巡查、公益诉讼“回头看”等形式,确保生态修复赔偿金使用到位、生态“破坏者”生态修复义务履行到位、基地运作管理维护到位,充分发挥警示、修复、普法、预防等司法生态保护功能作用,倾力守护“湖山圣域”的绿色家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