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检察院开展新聘用书记员岗前培训暨廉政谈话
为有效提高新聘用书记员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公正、廉洁、高效司法,3月2日,嵩县人民检察院对新聘用的8名书记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廉政教育。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均校出席会议并开展集体廉政谈话,院政治部副主任张震主持会议。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案管系统使用、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书记员考核管理办法等内容开展,选派院相关负责干警、条线骨干集中授课,为新进书记员全方位“充电赋能”。
培训后,张均校组长对新入职书记员表示欢迎和祝贺,对其今后工作开展提出希望和要求:
一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在工作中始终要把讲政治放在首要位置,不断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实践,在学思践悟中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要严守工作纪律。要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主动融入检察“大家庭”,团结同事、积极向上,严格遵守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端正自身工作态度,服从组织安排。要时刻绷紧保密之弦,加强保密知识学习,规范线上下办公流程,养成良好保密习惯,守秘、守言、守时,按要求完成自身工作任务。
三是要严守廉洁纪律。要自觉扣好职业生涯第一粒“纽扣”,严于律己,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的接触、交往行为,遵守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既要守初心、担使命、护正义,更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系好廉洁的安全带,守望相约,不改初衷,当好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人。
培训后,全体新进书记员在党建人员带领下,参观该院检察文化中心、红色教育基地、院史室、荣誉室。
通过开展岗前集体廉政谈话与培训,新录用的书记员对检察工作性质及工作规程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始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和刚性的纪律意识投身到检察事业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