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 携手保护水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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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良性互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推进嵩县水资源保护治理,扎实开展水利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3月2日,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嵩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座谈会,会议邀请县水利局水利水政执法大队队长韩壮丽、河长办主任付耀峰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座谈,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相关干警参加。
会上,第四检察部主任乔智敏向与会人员详细讲解了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通报了近年来水行政执法领域检察业务开展情况,总结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讨下步工作开展思路。
第四检察部副主任王文光介绍了公益诉讼案件的基本类型,通报了县水利局移交的案件线索办理情况。
水利局工作人员介绍了该局每季度办理水行政处罚案件的类型和取得的工作成果。
会议指出,双方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建立健全“专家库”,以业务交流、同堂培训、定期会商等方式,提升水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共同推动“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常态化,携手清四乱、共护碧河清。
会上,双方还会签了《关于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就会商研判、线索移交、专项活动、调查取证、案情通报、工作保障等方面进行沟通交流。
自2020年“河长+检察长”机制建立以来,该院共接收县水利局移交案件线索89条,立案51件,发出检察建议30件,全部落实到位。下一步,双方将继续携手,全力构建“检察公益诉讼+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水平,共护“湖山圣域”绿色发展的“家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