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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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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科目,定标准,留作业,把专题教育活动向纵深推进

点击:1,460 次时间:2019-7-31 作者:政治处

根据市院下发的《全市检察机关“讲纪律、守规矩,树形象、守底线”专题教育活动方案》,嵩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积极行动,全面执行,把此项教育活动渗透到各项工作中。积极采取领导带头学、集中统一学、创新方式学、结合自身学,进行了学习、讨论交流和中心组学习,以活动的实际成效推动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讲纪律、守规矩,树形象、守底线”专题教育活动推进会

会议现场

自活动开展以来,嵩县人民检察院把“讲纪律、守规矩,树形象、守底线”专题教育活动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但在动员学习、对照检查过程中,反映出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动解决这些问题,7月31日上午,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讲纪律、守规矩,树形象、守底线”专题教育活动推进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松伟主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耿艳升及全体干警、书记员、劳务派遣人员参加。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宋松伟

宋松伟副检察长强调,在之前学习内容的基础上,为推动专题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各部门要从以下几方面再学习:

一、划定“必修科目”:

1

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

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2

在遵守工作纪律方面。

重点学习该院考勤、值班、督查等制度,以及各项管理规定;

3

在转变工作作风方面。

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重要批示等文件;

4

在廉洁自律方面。

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洛阳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等。

二、明确学习标准:

各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好部门所有人员(含书记员、劳务派遣)进行学习,要有记录可查,保证学习内容入脑入心,不敷衍应付,不走过场。

三、布置会后作业:

各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好所在部门全体人员围绕以下五个问题进行讨论,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

1.什么是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

2.怎样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的内涵?

3.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讲纪律、守规矩,树形象、守底线”有什么重要意义?

4.当前,你认为本单位本部门存在哪些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形象不好,不守底线的表现?

5.自身还存在哪些不足?今后该如何“讲纪律、守规矩,树形象、守底线”?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司相红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司相红同志带领全体人员学习了《党员的127条禁令》,重点讲解了2018年以来新增加的内容,并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实际事例,呼吁广大党员干警要知敬畏、明底线,不碰禁令的红线,严守各项纪律,做一名合格党员。

最后,全体参会人员集体观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戴旭教授以“锻造民族精神”为题的教育讲座视频,教育全体干警要进一步坚定共产党人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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