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爱心企业在春节前收到了嵩县检察机关送来的感谢信……
“为困难群众做实事、做好事,回馈社会、关爱社会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社会责任,也是企业应尽的职责,社会有需要,我们义不容辞!”爱心企业家韩华献、石占超纷纷表示。
1月17日,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朝斌与该院第五检察部干警一行先后到嵩县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洛阳国和置业有限公司为爱心企业家韩华献、石占超送去感谢信,对其捐助司法救助金的善行表示感谢,并为他们送上新春的祝福。
2022年6月,为扩大检察司法救助力度、广度,秉承应救助、尽救助原则,打破经费束缚,嵩县检察院创新能动履职,依照《河南省关于建立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向社会各界发出捐赠倡议。倡议发出后,爱心企业家韩华献、石占超积极响应、慷慨解囊,共计捐款7万元,专项用于检察司法救助。为了规范资金的管理使用,该院与嵩县慈善协会联动配合,由其设专户统一监管、透明管理,迄今,该善款共救助涉案困难群众16名,有力缓解了因案致困群众的燃眉之急。
交流座谈中,葛朝斌对爱心企业的善举致以敬意,对其关心支持检察事业表示感谢。他强调,规范用好每一笔捐款是对爱心企业最好的交代,也是对困难群众最大的安慰。该院将切实用好每一分善款,不断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的公开透明度,为爱心人士搭好平台,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民生福祉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是立足检察办案,对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家庭进行帮扶的重要检察业务。下一步,嵩县检察将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纾困解难的功能作用,携手社会各界力量,加大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探索创新司法救助方式,延伸司法救助触角,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在司法为民中贡献检察担当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