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公益诉讼】@爱美人士,快看看,你的美瞳是否符合医疗器械标准
健康科普:
美瞳又称彩色隐形眼镜、彩色角膜接触镜,不仅能够解决近视问题还能够放大双眼,让眼睛更加漂亮有风采,深受广大爱美人士尤其是女性消费者的追捧。但彩色角膜接触镜不属于美容产品,因其直接接触眼角膜,在2019年6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将彩色角膜接触镜及其护理液定为第Ⅲ类医疗器械。第Ⅲ类医疗器械是最高风险等级的医疗器械,使用不当会造成眼角膜溃疡、视力下降,严重者会造成不可逆的失明,属于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应在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后进行经营。但因美瞳的市场需求量大,受商业利润的驱使,市场上一些不具有从业资质的经营者,为劣质美瞳产品流入市场打开了通道,威胁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近日,根据上级院专项部署,嵩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迅速行动,与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嵩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召开第三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专项活动。
市场摸底调查:
1月6日,嵩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开展美瞳市场专项摸底调研活动,对县城内眼镜店、小商品市场、饰品店等进行经营调查。
在摸底排查中,检察干警和相关执法人员重点核查了商家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店内工作人员是否取得验光师职业资格证、美瞳的进货渠道是否正规、产品是否在保质期内、相关票据是否齐全等方面的情况。
此次摸底排查共计走访摸排了4家眼镜店、4家饰品店,其中发现1家眼镜店存在进货渠道不规范、3家饰品店存在无证并向不特定群体销售美瞳、护理液等产品的情形,相关问题线索当场移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法律、法规做出处理。
联合座谈交流:
在收集问题、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为推动美瞳市场全面整治,1月10日,该院第四检察部邀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人员开展了第三类医疗器械专项监督座谈会。
会上,第四检察部主任乔智敏向与会单位普及了国内权威期刊对美瞳属性、生产销售标准及当前相关市场风险隐患的解读,并结合摸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出检察治理意见。
与会行政单位分别就下一步如何立足自身监管范围开展好门店管理、卫生系统排查,如何做好相关知识普及教育、行业规范化引导等工作交流打算。
会后,依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摸底排查中发现的美瞳市场问题,该院第四检察部当场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在全县范围内对药品器械行业开展拉网式排查,规范管理商家、促进守法经营,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下一步,嵩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美瞳产品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回头看”专项监督,通过依法能动履职,为规范市场健康发展,守护心灵之窗,保障消费者身心健康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