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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上门听证解民忧,检察办案显温情

点击:4,886 次时间:2022-8-12 作者:政治处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信访舆情的有效化解,彰显司法温度,8月10日,嵩县人民检察院把听证室“搬”到了群众家门口,到嵩县车村镇车村派出所开展上门听证,县政协委员、侦查人员、律师代表、两村村委代表等受邀参与听证。

一场车祸,让家庭突遭变故

2022年1月18日,G311国道河南车村镇高家庄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撞倒被害人庞某某,庞某某抢救无效死亡。嵩县交警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嫌疑人张某某负全责,遂以张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一封来信,让检察引起重视

远在云南的庞某某儿子小庞(化名)接到父亲因车祸去世的消息,悲痛万分,得知嫌疑人张某某因身患疾病不能羁押,情绪激动,不远万里回到嵩县,向公安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要求,经交警大队长达半年调解无果,小庞便向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寄出了诉求信,经市院转接至嵩县检察院办理。

接到信件后,嵩县检察院十分重视,第一时间面对面接访了小庞,倾听其诉求。在听取承办检察官对案情的汇报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朝斌也十分关注本案进展,积极安排部署化解措施,考虑到被害人家属沉痛的心情和嫌疑人实际家庭情况,检察机关遂决定以“上门听证”方式,让小庞解开心结。

一场听证,让双方解开心结

在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基本案情、小庞信访诉求、听证评议等进行阐释,听证员在听取了案件介绍后,围绕案件中的焦点问题发表意见建议。在公开评议讨论中,承办检察官认真听取了听证员的意见建议,借助“外脑”,就案件的争议点、疑难点进行讨论商议,针对嫌疑人家庭困难不能满足被害人家属赔偿诉求的现实矛盾,经过多方沟通、释法说理,小庞对检察机关不变更强制措施情况下依法对嫌疑人张某某提起公诉表示理解,嫌疑人一方表示会最大程度满足被害人家属诉求。最终,在检察官和听证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当事人双方达成民事和解,有效消弭化解了双方矛盾。

本次听证会是嵩县人民检察院首例上门信访案件听证会,为做实做好信访听证工作提供了新思路,用听证赢取公信,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公正与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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