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到拆除,我们只用了两个工作日
为了贯彻省市检察机关“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嵩县境内河道生态环境保护,近日,嵩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活动,对辖区河流“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2019年6月24日上午,该院第四检察部接到市院交办的伊河旧县段河道内有疑似违章建筑公益诉讼线索,接到线索后,该部高度重视,结合正在开展的“河湖清四乱”专项活动,第一时间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耿艳升进行汇报,耿艳升检察长高度重视此线索,指示依法从快办理。
同日,在该院主管副检察长宋松伟的亲自部署下,该院抽调干警冒着酷暑中午加班到现场实地勘察、固定取证,并通知县河长办、旧县镇政府及村委人员到场,进行实地调查,摸清该违章建筑属于多年废弃违章建筑,我院建议旧县镇政府对该违章建筑立即拆除。6月26日上午,旧县镇政府发回反馈信息,已将该违章建筑拆除完毕,目前河道已清理复原。
下一步,该院第四检察部将联合县河长办对嵩县辖区内陆浑水库、伊河、汝河、白河流域地段进行拉网式排查,技术部门将配合运用无人机对突出问题进行现场拍摄取证,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治理措施,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履行不力的责任单位,及时与相关负责人谈话,进行督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境的破坏也许就在一瞬间,复原却可能需要成千上百年,嵩县人民检察院将切实履行公益诉讼环境保护职能,以最快的速度,高质高效“切断”污染点,把环境损害降到最小,切实守护嵩州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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