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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检律会商座谈 话律师权利 构新型检律关系

点击:23,648 次时间:2022-6-2 作者:政治处

 “检察院敢于‘亮剑’,向阻碍律师权利行为说‘不’,我们律师执业也就放心了,没有了后顾之忧”,座谈会上一位资深律师这样说到。

6月1日,嵩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促进新时代检律良性协作互动”座谈会,检察官和律师一起座谈交流,解难题、减阻碍、畅沟通、维权益。

会上,第五检察部主任王军卫领学《嵩县人民检察院、嵩县司法局关于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会商和线索移送机制的实施意见》及《刑诉法》中有关阻碍律师权利检察机关行使监督的具体情形。

第五检察部干警徐高山领学高检院公布的有关检察机关运用监督保障律师权利的两起典型案例,同时通报了一年来第五检察部在律师权利保障方面的工作成效。

与会律师们积极发言,坦露执业中所遇到的卷宗复印不便、移送案件及开庭未及时通知、签署认罪认罚程序瑕疵等阻碍律师执业权利的问题和情形。

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均校表示对律师朋友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将会尽快研究、反馈。并指出检察官和律师同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力量,双方目标一致,都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他强调:

一要把律师监督作为检察外部监督的重要途径。检察干警要高度重视律师参与案件,高度重视律师对案件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对律师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和每一个执法司法环节。

二要把检律之间的业务交流作为提升业务水平的重要渠道。要进一步畅通检律沟通交流渠道,建立健全定期沟通学习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的交流学习,共同促进业务能力提升,共同推进嵩县法治建设水平。

三要把构建检律“亲、清”关系,作为服务平安嵩县的重要载体。检律双方要真诚相待,建立健全执法司法人员与律师互督互评机制,共创“亲、清”的检律关系;检察机关要常态化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监督工作,广大律师要勇于控告侵害权利行为,共同保障权益;要加强线索、业务、信访协作,完善检律常态化沟通机制,提升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工作水平。

司法局副局长王艳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要继续强化对律师工作政治引领,提高质效;二是要继续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便捷;三是要继续拓宽共享渠道,完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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