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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兼具效率与公平!嵩县检察集中对8起危险驾驶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

点击:18,001 次时间:2022-5-13 作者:政治处

“今天,检察机关集中对你们8起达到起诉标准、适用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案件听取意见,为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现对你们进行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5月12日,在嵩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指挥中心,第一检察部对近期受理的8起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认罪认罚适用“集中听取、集中签署”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在听取过程中,案件承办检察官向8名犯罪嫌疑人详细释读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同时现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

“看到和我情节差不多的人量刑建议基本一致,我感觉到很公平,我也认识到了醉驾的危害,我同意认罪认罚!”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小杨(化名)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表示。其余7名嫌疑人也均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签署具结书后,该院于同日将此批案件移送至嵩县法院提起公诉,5月13日上午,8起案件均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并于当日下午收到法院判决。


“在这之前,我们对一起案件听取认罪认罚意见最快也要30分钟,此次我们用一个多小时就听取了8起案件认罪认罚意见,工作效率提升了4倍!同时,在集中听取、同步录音录像形式下,也让犯罪嫌疑人在类案量刑中感受到‘透明’司法的公平正义。”案件承办检察官张兴杰说道。


今年以来,为深入落实高检院关于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经过初期探索尝试,该院认罪认罚案件已常态化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此次结合“简案快办”理念,更是让“镜头下办案”的司法效率大大提升。下一步,嵩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认罪认罚案件集中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创新制度,在兼顾效率与公平中,达到认罪服罪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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