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为进一步做实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民事权利,5月11日,嵩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残联等相关行政单位负责人,召开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座谈会。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书芳、第四检察部相关干警参加座谈。
会上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乔智敏向与会人员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李学会宣读最高检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典型案例》。
与会代表发言
县司法局副局长王艳详细介绍了近年来关于侵害妇女、老人、农民工权益类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她表示“每年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数量都很多,今天参加座谈会,通过检察官的介绍了解了最高检《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工作思路又开阔了,今后我们可以根据《指引》优化法律援助相关的办案程序,既能提高我们的援助效率,也方便了当事人维护权益。”
会上,其余相关行政部门均结合自身业务领域就维护低保户、五保户、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高龄老人等弱势群体权益情况、做法、存在问题逐一交流发言,并就提高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的知晓度,建立支持起诉工作联络机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
县法院代表表示,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支持县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加大与各相关行政单位沟通联系,建立保障弱势群体受理起诉绿色通道,全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会上,杨书芳副检察长就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强化政治自觉,打造“民生检察”。民事检察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是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特殊群体获得诉权救济的重要途径和实现诉权实质平等的重要保障。要通过“办小案”维护群众的大民生,让特殊群体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公平正义。
二是把握“支持”重点,促进依法维权。要针对重点人员、重点领域有效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通过检察履职为诉讼能力较弱的特殊群体在工作、生活、财产、家庭等方面的纠纷提供诉权保护,多角度、全方位、宽领域展现检察担当。
三是强化“支持”联动,形成维权合力。各与会单位要建立信息交流、案件移送、定期研判机制,形成检察系统内外联动,构建以检察支持起诉为核心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多边化新平台,在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方面实现多赢、共赢,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突出“支持”质效,助推社会治理。要通过个案支持发现类案情形,通过个案的典型意义发现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通过对问题进行系统性分析及时提出根源性治理检察建议,以制度建设破解共性问题,将个案支持的效果延伸至行业秩序的提升乃至社会秩序的优化,助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