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公开听证+检察建议 促环境保护税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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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环境保护税作为一种新型税种,对于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正向激励企业节能减排,促进绿色生产,加快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022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印发《关于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国财国土”领域市级院层面办案全覆盖,以更好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保护国有财产,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根据最高检、上级院工作安排,2月22日,嵩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两国”(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经排查发现,国家税务总局嵩县税务局、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能存在环境保护税这一新税种的漏征现象。为此,公益诉讼检察官从国家税务总局嵩县税务局调取了2018年以来环境保护税征收情况及明细表,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取了其监管工程项目表,从县生态环境部门调取了企业减排措施情况材料,经比对分析发现嵩县税务局监管的嵩县城区房产开发建设工程自2018年至今均未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通过实地走访了解,2021年新开工建设的20个在建项目均存在施工扬尘问题。
听证+座谈 共话环保税征收
4月27日,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对嵩县税务局征收环境保护税行政不作为案公开审查听证会。该听证会邀请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马晓锐、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嵩县税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相关企业代表参加公开听证及座谈。
本次听证座谈会以扬尘污染防治中的环境保护税征收为切入点,旨在厘清相关行政部门税收征收责任。
会上,案件承办人结合证据和相关法律解释对案情做简要介绍,阐明此案在环保税征缴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并向税务和住建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接收单位表态发言
县税务局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加强环保税的征收,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将会尽快依法履行税收监管职责,确保环保税足额收缴到位。”
住建局代表表示:“我们将会认真履行职责,与税务机关加强协作配合,确保环境保护税征收到位。”
听证收获多方“好评”
“检察机关听证会的形式很好,通过此次会议我深刻认识到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性和党中央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设计的初衷,人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会大力支持该工作的开展,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监察委主任王伟国在座谈中说道。
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马晓锐指出:“今天的听证会加座谈会,从个案办理出发,以大气扬尘污染为切入口,围绕环境保护税征收主题,促进了相关行政单位与税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为推进后续税收工作的起了个‘好调’、开了个‘好头’”。
此次听证,在沟通交流中推进环境保护税的依法规范征收,进一步提高企业单位环境保护意识,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监督理念。今后,嵩县检察机关将会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盯紧环保税征收的“后续”文章,持续推动税务、环保、住建等部门形成保护国家税收的长效机制,完善涉税基础信息共享,实现环境保护税的依法有序规范征缴,有效发挥国有财产保护与服务绿色发展双重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