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多边”交流 画好民事检察“同心圆”
4月22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铁峰一行5人到嵩县人民检察院调研座谈民事检察工作。会议邀请嵩县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审判庭法官,市、县两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分管工伤与失业保险工作相关同志参加,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书芳、院第四检察部相关干警参加座谈。
座谈会以市院办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为切入点,围绕该类案件审理过程中虚假诉讼及其他涉嫌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农民工支持起诉、司法确认的应用、非诉执行过程中的虚假诉讼、劳动争议民事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治理等内容进行研讨交流。
“民事检察不仅仅是办理好每一个民事案件,更是要找到溯源治理的方法。”在交流中,王铁峰主任强调,就下一步民事检察工作的开展,他指出:
一要加强职能部门间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深化与法院沟通协调,实现法检两家办案数据共享,进一步“架”好与人社局等行政职能部门的沟通“桥梁”,为相关案件办理提供行政支持。
二要加大对虚假诉讼案件的办理。重点从非诉执行程序、司法确认、仲裁、执行异议之诉中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加大防范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要开展好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要从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做出支持起诉等方面入手,对弱势群体做好支持起诉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四要锻造高水平民事检察队伍。要提高干警的法律素养和案件办理水平,培养从个案中发现深层次问题的探究能力,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杨书芳副检察长表示,此次座谈会既是增进沟通的“交流会”,也是传经送宝的“大课堂”。王铁峰主任的讲话及各位同仁的建议为嵩县院今后的民事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道路。今后,嵩县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将继续以司法办案为第一要务,进一步树牢精准监督理念,坚守法定性和必要性相结合的监督标准,实现监督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依法能动、全面协调开展工作,书写人民满意的检察“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