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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拦河坝妨碍行洪该谁管?检察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治理

点击:1,858 次时间:2022-4-21 作者:政治处

“这拦河坝外面看着是不高,但坝里面泥沙淤积,去年涨大水的时候,水面和边地齐平了,这在河边住着心里着实不踏实。”车村镇顶宝石村小南沟组村民指着河道对嵩县人民检察院参与“三清两建”四官服务的检察干警说道。

接到群众反映后,检察“四官”服务干警李汴卡、郭东峰立即前往顶宝石村委了解情况。据悉,该拦河坝位于嵩县车村镇境内汝河顶宝石村中段,是“龙池曼漂流公司”为抬高漂流水位而建。该拦河坝建设后,造成水流方向改变,致使洪水从桥前、桥后、小南沟三组责任田冲过,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此条问题线索后,“四官”服务干警立即向该院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部门反馈。3月24日,公益诉讼检察官与包村“四官”及村组群众到现场进行勘验,经调查发现龙池曼漂流公司已停业多年,建立的拦河坝无任何防洪评价手续,属于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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