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精准呵护,只愿“花儿”再回烂漫时
天色阴翳,山雨潺潺,3月22日,嵩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干警沿着盘山公路驱车80余公里,到受到特殊关系人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小吕家中进行走访。
小吕(化名)是父母离异后受到监护人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由于侵害人是小吕的监护人,原定的监护关系给小吕幼小的心灵造成巨大伤害,监护关系成为案件办结后影响小吕健康成长的主要问题,因此细心的检察官一直惦记着小吕的生活和监护问题。在收到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后,办案检察官决定赶赴远在山区的小吕家中,实地了解其当前思想、生活、学习等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就被害人监护问题与其母亲进行沟通。
“小吕妈妈,有没有考虑过给孩子变更监护人?”检察官对其母耐心地释法说理,并建议通过诉讼进行监护权变更。得到其母认同后,检察官当即电话联系当地法官商讨相关诉讼事宜,以民事起诉等方式为被害人提供法律帮助。交谈了解到小吕仍无法摆脱性侵阴影,结合其母亲新组家庭子女多、无固定收入、生活困难等现实情况,检察官耐心安慰,向其母亲介绍了为小吕制定的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疗愈”举措,希望小吕母亲树立信心,同检察机关共同努力,让受伤的小吕早日摆脱阴影,和其他孩子一样健康成长。
“感谢你们案件办结了还惦记着孩子,替我们考虑这么多问题,留下一起吃饭吧。”不知不觉间,已到中午时分,顾不上小吕母亲的感谢邀请,检察官就着绵绵细雨继续启程,驱车赶往40公里外,帮助协调另一起被性侵女童重新入学问题。
山云吞吐翠微中,淡绿青深一万重。透过车窗,眼前早春的景色美得就像一幅宁静的水墨画,检察官的车独自穿梭在村间小道,满载着司法的温情牵挂,奔赴下一朵受伤“花儿”身旁,为其拨开云雾,再回山花烂漫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