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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嵩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郑州“7·20”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

点击:1,879 次时间:2022-3-21 作者:政治处

3月18日,嵩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郑州“7·20”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院全体人员参加。

会上,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司相红传达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会议指出,本次以案促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要以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为镜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系统提升应急处突工作能力,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耿艳升

会议强调: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统筹协调,细化以案促改举措,抓实抓细整改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深刻吸取教训,全面查摆剖析。要坚持以案“六查”、做实以案“四改”,以解决问题为着力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系统提升应急防范水平。

三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提升能力。结合“质量建设年”、“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安排,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力戒形式主义,深刻转变作风,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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