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蓝”守护中秋、国庆双节食品安全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嵩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大检查专项活动,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9月17日,联合检查组先后在嵩县田湖镇思达超市、小不点超市、闫庄镇大庆超市开展专项抽检活动。重点围绕节日热销产品—月饼,对包装、散装月饼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渠道等进行检查,同时对现场加工食品、奶制品、熟食、生鲜肉类、冷冻食品的质量、购销台帐、卫生条件以及合法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随后,检查组一行到嵩县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对安徽永闯大型榨油坊、大红门冷鲜肉超市、胖哥冻品批发超市等进行检查,现场查看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详细查验冷冻食品进货来源渠道及疫情防控工作是否到位。
针对此次专项联合检查中所发现的加工食品从业人员未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口罩,公示信息不完整、不规范、未按要求存储等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商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强化责任意识,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得紧而又紧。下一步,嵩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定期不定点与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共同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官温馨提示:
中秋将至,又到了吃月饼的时节,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月饼时,要看清月饼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基本信息,谨防购买“三无”产品;注意索要购物小票等凭证,以便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购买的月饼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