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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以听证促公开 彰显“阳光检察”司法温情

点击:3,257 次时间:2021-4-13 作者:政治处

为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增强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学习教育成果转化,4月9日上午,嵩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对徐某某等3人交通肇事案羁押必要性审查、乔某某等4人危险驾驶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世亮主持,案件承办检察官、侦查员、拟被不起诉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近亲属代表以及人大代表、律师代表、村民基层组织代表、公安代表受邀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就个案对犯罪嫌疑人有无羁押必要性和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理由进行全面阐述,参会人员对案件的证据、程序、认定事实、处理意见等问题进行提问讨论、自主发表意见。听证人员经过集中评议后对案件作出听证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3起交通肇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等人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同意检察机关对4起危险驾驶案件的拟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听证后经报检察长批准,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听证过程中,陈世亮副检察长结合案情,依法进行释法说理。乔某某等人表示,深刻认识到了行车不规范的社会危害性,感谢检察机关给予宽大处理的机会,并将深刻反思、以此为训,恪守法规法纪,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此次第一检察部采取对7起类案集中公开听证,既是提升司法效率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推进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的重要方式。以办好每一起案件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各方意见,以公开促公正,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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