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带头作用 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双重组织生活会
根据中共嵩县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嵩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
2月8日,嵩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按照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学习研讨,梳理、撰写自我批评材料。依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目标导向,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精神指引,对照党章、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以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当面锣对面鼓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省自躬、开诚布公,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同时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这一主线,围绕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盘点收获、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症结,明确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为新一年检察工作开好局、谋好篇。
组织生活会
2月20日至3月3日,中共嵩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支部、民行支部、刑检支部、政治部支部分别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耿艳升及院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
会上,集体认真研读各项学习材料,各党支部全体党员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书记、检察长耿艳升及各位院党组成员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并参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组织开展党员等级评定,同时开展党支部检视剖析述职评议。各党支部书记结合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让大家对身为党员的职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让党员干警更加清晰地认清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对症下药、立行整改,力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加强和改进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为更好地开展2021年检察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