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法治校园系列】少年的你,要学会用法“爱自己”
恰逢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暨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扎实推进法治副校长制度,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助力平安校园建设。12月4日,嵩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屈宝民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带领未成年检察法治宣讲员到闫庄镇第一初级中学开展“菜单式”送法进校园活动,为该校1700余名师生讲授了一堂精彩纷呈的法治教育课。
在“课堂”上,法治宣讲员许艳芳根据初中阶段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征,立足当前校园欺凌频发的严峻现实,以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可以采取的防范措施。并通过趣味问答的方式与学生热情互动,在寓教于乐的氛围中,引导同学们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正确处理与同学间的关系,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远离不法侵害。
同时,宣讲员许艳芳结合近期开展的反电信诈骗“断卡”专项行动,依托近期办理的电信诈骗案例,以法律为主线,以案释法,让学生直观地了解什么是刑法规定的电信诈骗犯罪,以及电信诈骗犯罪手法,并针对中学生易被人利用开办出卖电话卡、银行卡、兼职刷单被诈骗等突出问题,对同学们进行了防骗知识的宣传讲解,教导同学们远离电信诈骗,避免上当受骗,远离违法犯罪。
此次法治课是县检察院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重要举措。闫庄镇第一初级中学校长表示,此次法治课内容丰富,讲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使广大师生们对校园欺凌和电信网络诈骗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提高了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活动结束后各班级会以“远离校园欺凌,防范电信诈骗”为主题召开主题班会,对此次法治课内容进行更为深入地学习和交流。
活动结束后,屈宝民与校领导就法治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交流。
在此后的工作中,嵩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校共建”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宣传成效,深入推动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让校园“法治课”成为必修课,根植法律思维,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