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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专职做“辅导”,培养校园法治“代言人”

点击:2,423 次时间:2020-12-1 作者:政治处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未成年人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断卡”行动部署会精神,提高师生群体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抵御能力,11月30日下午,嵩县人民检察院到洛阳市中医药学校开展“宪法宣传”检察开放日暨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进校园活动,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松伟、第五检察部主任王军卫参加活动。

为保证活动效果,本次“开放日”通过“检察官-班干部-主题班会-学生及家长”三级联动的形式,让班干部成为校园法治“代言人”,以同龄人的“法言法语”促进遵法守法思维入脑入心,让校园法治声音无处不在。

嵩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松伟

活动现场,宋松伟副检察长深入浅出地向班干部介绍了宪法的基本知识、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以检察机关由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为切入点,结合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案件类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班干部介绍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项检察职能,并具体分类讲解了刑事犯罪、职务犯罪、经济金融犯罪、刑事执行监督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十项”具体的检察业务;活动中,宋松伟副检察长向同学们发出诚挚的邀请,希望同学们到嵩县检察院的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看一看,多了解检察业务,多学习法律知识,要养成遇事找法、处理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成为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新时代小公民,为未来的法治中国建设凝聚更多力量。

嵩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军卫

王军卫主任结合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办理的典型案例和校园电信诈骗案件的高发类型、犯罪手法,针对学生被人利用开办出卖电话卡、银行卡、被兼职刷单诈骗、学生家长被冒充教师诈骗等突出问题,集中对班干部进行了防骗知识宣传讲解,重点宣传了出租、出借、出售“两卡”造成的危害及严重后果;并向班干部发放专题宣传材料,叮嘱班干部务必组织好主题班会,让主题班会成为学生及其家人远离电信诈骗犯罪的“法治课堂”。

活动结束后,宋松伟副检察长和王军卫主任同学校校长和学生科科长深入交流,了解“一号检察建议”在校园里的落实落地情况、学校安全现状,听取了学校关于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近年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对校园安全工作提出了改进建议,同时表示会竭尽全力,把嵩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得更实更好,让犯罪远离校园,守护“桃李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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