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监督】嵩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嵩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
为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9月25日上午,嵩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嵩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挂牌成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向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耿艳升、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赵新转、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惠强出席揭牌仪式,仪式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世亮主持,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公安局相关干警参加。
仪式上,陈世亮副检察长介绍了嵩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嵩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的职责。
活动中,高惠强局长表示,成立县检察院派驻县公安局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是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探索完善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监督的有益尝试。全体公安干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派驻检察官开展日常工作提供全方位保障,全局上下将以派驻检察室的成立为契机,加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之间的沟通协作,不折不扣地接受监督,在监督中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司法公正。
耿艳升检察长在揭牌仪式上指出:成立县检察院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是嵩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议精神、最高检部署,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的有效举措。该院将依托派驻检察室,突出侦查监督的主力军作用,努力构建新型检警交流平台,形成侦、捕、诉一体化、全方位的刑事指控体系,秉持“参与不干预、参谋不代替、监督不越位、引导不包办”的工作原则,促进刑事侦查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开展,有效加强公、检两家办案协作配合,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实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仪式上,韩向阳副主任、耿艳升检察长为嵩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嵩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揭牌。
嵩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本次派驻检察室工作启动为契机,全面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公、检协作,形成办案合力,抓好扫黑除恶、维稳攻坚等重点工作,实现执法办案的双赢、多赢、共赢,为平安嵩县、法治嵩县保驾护航。
嵩县检察院派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主要职责是什么?
一、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进行监督。
二、对刑事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三、协调主动或应公安机关商请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工作,就案件定性、侦查取证、法律适用等问题接受咨询并提供相关咨询建议。
四、定期向公安机关通报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情况数据。
五、定期汇总分析公安机关各执法办案单位办案质量,提出规范执法、确保办案质量的意见建议。
六、定期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一段时间内刑事案件规律、特点,统一执法思想和执法尺度。
七、与公安机关建立信访舆情协作应对机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八、跟踪督促检察建议的落实、回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