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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

点击:3,437 次时间:2020-9-25 作者:政治处

9月23日下午,嵩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贯彻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强化目标导向,谋划部署落实,为2020年后四个月的检察工作划重点、定任务。院全体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均校传达了市院吴志军检察长在全市检察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程相利围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指出:全院上下要提高站位,强化认识,业绩考评工作与全体检察官息息相关,全院要把此项工作当做当前重点工作来抓,把思想认识与市院要求统一起来。科学谋划,统筹安排,让考核项目、科目贴合办案实际、符合嵩县特色、反映真实水平,真正发挥考核指挥棒激励效果。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耿艳升就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一、“学”字当头,强化理论武装。要深入学习贯彻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学懂、弄通、悟透,结合本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更好的指导检察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二、“干”字为要,加强认识转化。“抓考评、促管理、强基础”,吴志军检察长的讲话为2020年接下来的四个月工作冲刺指明“靶心”,全院上下要以高度的紧迫感,结合我院“抓作风、抓管理、抓宣传”工作主线,查漏补缺,扭住重点,在服务副中心城市建设、抓好检察官业绩考评、推进检察“五化”建设等方面发力,确保2020年争创全市先进基层院目标如期完成。

三、“严”字为基,推进队伍提升。要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以案促改”示范点建设为契机,充分运用巡察成果,下大力气,动真功夫做好检察队伍整顿提升工作,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规范司法行为,净化办案环境,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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