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检察职能,推进县域社会治理,认真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
嵩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送达现场
7月16日上午,嵩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嵩县公安局和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两个单位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送达会上,嵩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世亮首先向两个单位的同志介绍了检察建议的概念、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的依据、流程、目的等情况。后有针对性地介绍了此次检察建议的形成背景及现实意义。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陈世亮
副检察长陈世亮指出,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该院通过对三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案进行系统分析,发现宾馆、旅店成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场所,并且宾馆旅店从业人员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不强,存在值班巡查、访客登记、入住人员不得私自留宿他人等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现象突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遂依法制发检察建议,要求被建议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旅馆业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案发宾馆从业限制制度、未成年人进入宾馆询问规定、宾馆负责人强制报告规定等制度;对宾馆经营者开展职业教育,在把关客人入住特别是未成年人入住宾馆时,坚守职业良知,筑牢合法经营底线。
党组书记、检察长 耿艳升
送达仪式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耿艳升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对检察建议涉及的相关问题予以说明,并现场向被建议单位送达检察建议书。
“我们将积极组织落实检察建议内容,及时堵塞漏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两个单位的负责人分别表示会在第一时间完善执法措施,切实促进我县旅馆业规范管理,合力为嵩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县政法委副书记 谢文生
“检察机关不仅及时发现了问题,而且迅速行动提出了检察建议;并形成问题建议类信息,引起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这反映出县检察院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很实,县委政法委会尽力支持各项工作的开展。”县政法委副书记谢文生对嵩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涉及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与支持。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近年来,嵩县检察院切实把检察工作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找准检察工作与县域社会治理的结合点、切入点,力求检察工作与县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努力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