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吴志军检察长调研讲话精神
7月8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志军到嵩县院调研指导工作,为深入贯彻学习吴志军检察长调研精神,第一时间把调研要求落实到实际检察工作中,7月13日下午,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研究贯彻吴志军检察长调研嵩县讲话精神专题会,部署贯彻落实相关工作。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耿艳升主持,院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张均校
会上,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均校传达了吴志军检察长在调研座谈会上对该院业务创新、发挥党组主体作用、聚焦主责主业、管理工作再提升等方面提出的要求。
各分管检察长结合吴志军检察长讲话精神和分管领域的具体工作,针对下一步工作做交流发言。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宋松伟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松伟:“关于‘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吴检十分重视,嵩县作为生态大县,境内水域丰富, 在‘三长’制度落实过程中,要积极主动排查问题,发现案件线索,下一步落实中,要结合已排查到的案件线索,梳理相关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制度机制,确保此项工作在运行中实实在在发挥检察环节成效。”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陈世亮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世亮:“结合吴检讲话精神和当前工作,在我院的挂案清零专项活动和不捕不诉案件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相关部门要积极结合推进具体情况,发掘有益经验做法,尽快形成程序制度和工作规程。同时,第一检察部探索建立的‘开放式’办案机制和‘三级释法说理’普法制度,也要在办案中不断完善推广,形成全套创新机制,作为品牌亮点积极推广。”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吕建祥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建祥:“吴检在讲话中多次强调要聚焦主业,服务大局,结合当前检察案件办理,在下一步业务办理中将在涉案人员司法救助、服务民营企业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保持重点工作在办案过程中的有序推进,尽快形成可复制经验做法,树立亮点品牌。”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耿艳升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吴检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吴志军检察长在调研会上的讲话,是结合嵩县院前半年实际工作为我院开出的提升“良方”,吴检的讲话精神既有宏观方向指引,又有具体业务指导,全院上下要把吴检讲话精神和具体工作“点面”结合,有侧重的开展下一步检察工作,提振精神,全力以赴把下半年工作做出成效。
二是立足检察职能定位,进一步统筹好服务中心、服务群众的关系
吴检多次要求我们的检察社会化服务要立足检察职能,聚焦主责主业。做好检察业务是我们做好一切群众工作的根,在推进四官服务、“杨来法”式检察联络站、服务民营企业等全局性工作开展中,要紧盯主业做文章,搞创新,以检察特色服务增进检民情怀。
三是努力做到“三明确”,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明确责任领导部门、明确具体措施、明确工作期限,以定人、定责、定实效的方式,不打折扣把吴检讲话中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