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守护农民的“绿色福祉”
——嵩县检察院开展“农田灌溉机井使用情况专项监督调研”座谈会
为解决人民群众对于农田灌溉机井常年疏于管护,用电配套设施、相关防护措施不到位,大量机井“有井无电”闲置且多次发生“咬人”事故,灌溉效能发挥不当等一系列问题,根据省院要求,7月7日下午,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农田灌溉机井使用情况专项监督调研”座谈会,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松伟、院领导韩朝晖、第四检察部主任乔智敏、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移民局、县水利局相关领导参加座谈。
第四检察部主任 乔智敏
座谈会上,第四检察部主任乔智敏介绍了省院开展的《关于对农田灌溉机井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调研》的通知。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宋松伟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松伟介绍了该活动具体调研事项,并指出:
一是进一步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以建设机井较多的乡镇为调研重点,实现农田机井的灌溉效能最大化;
二是加强沟通交流,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探索解决办法,严格按照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切实保障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
三是发挥现有的农田灌溉机井使用状况,保护农业生产、农民增收、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各相关部门领导分别向第四检察部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我县机井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汇总了2018年以来我县相关机井排查数据。
绿色是动力,也是保障;环境是民生,更是“福祉”。下步,嵩县人民检察院将从公益诉讼角度出发,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我省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办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做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检察蓝”守护好农民的“绿色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