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廉政提醒,“奏”响廉“节”音符
端午将至,为加强干警廉洁自律教育,筑牢节日思想道德防线,确保清廉过节,6月22日上午,嵩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学习暨端午节廉政教育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耿艳升主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司相红、院全体班子成员及中层干警参加。
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司相红
会中,司相红组长传达了《关于持续加强“端午”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通知》,通报了该院五、六月检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并以“以案说纪”的形式,用一起典型案例为全体人员解读相关党纪处分条例,领学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希望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精神,被通报部门要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措施,立整立改,干警要严守节假日纪律,清廉过节,认真落实值班规定,24小时在岗,保证假期值班岗位不轮空。
党组书记、检察长 耿艳升
会议要求全体人员:
一要严纪律守规矩,做到恪尽职守作风过硬。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没有休止符、暂停键。全体干警要树立强烈的“底线”和“红线”意识,不存任何侥幸心理,时刻把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二要勤思考重学习,做到修身立德干净做事。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落实《通知》要求,管好节日期间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党组安排部署上来。
三要守忠诚勇担当,做到不忘初心不辱使命。作为基层司法工作的践行者,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要求,自觉坚持慎微、慎欲、慎初、慎独,引导和教育分管领域工作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在完成自身工作的同时,要管理好自己的部门,带好自己的队伍,把廉洁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