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出击,为文物保护撑起法治“保护伞”
——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座谈会

文物保护
“结缘”检察 公益诉讼助力刻不容缓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围绕推动文化繁荣兴盛这一目标,助力洛阳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和大运河洛阳段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6月17日,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座谈会,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松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韩朝晖、第四检察部主任乔智敏、嵩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翟红民、文物广电股长金长江以及车村镇、田湖镇、何村乡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第四检察部主任 乔智敏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宋松伟
副检察长宋松伟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该专项活动的监督重点,要求结合县域特点,加强司法衔接,并做好文物保护法治宣传工作;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怠于履行文物保护职责之举;联合出台相关保护措施,把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落实到位。

嵩县文化广电局和旅游局相关领导根据市检察院提供的嵩县文物明细汇总,向与会人员阐述了相关文物存在的问题及现状。例如该明细上有的很多文物已消失、多数文物位置不明等相关问题,同时,各乡镇代表向第四检察部人员说明了关于乡镇文物保护方面遇到的问题与困难。
文物不是岁月遗留下来的冰冷旧物,它承载着丰厚的历史文化信息,更是历史的见证者和讲述人,如果不能得到有效保护,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迹就只能默默消亡。
徒法不足以自行,近年来我国文物保护不容乐观,犯罪侵害的对象和范围不断扩大,针对这次座谈会发现的问题,我院第四检察部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对各乡镇文物进行全面摸排,对怠于履行文物保护职能的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落实整改,切实推进文物保护的源头治理。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打防并重,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途径,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