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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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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监督职能 创新社区矫正工作

点击:1,998 次时间:2020-3-19 作者:政治处

为切实发挥刑罚执行监督职能,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嵩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以“工匠”精神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做精、做细、做深、做实,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判、交、送、接、管、帮、罚各执法环节的无缝衔接,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核查,澄清底数,做到有的放矢

该院与县法院、司法局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定期交流和沟通信息,做到信息互通、职能互补,形成互为支撑的管控网络。一是核查法院判决交付情况是否到位,摸清社区服刑人员判决情况。要求本地法院所判缓刑、管制案件在交付司法局执行的同时,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同时抄送检察机关。二是定期与县司法局沟通信息,要求司法局及时向我院通报掌握的社区服刑人员情况。通过以上办法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库,全面澄清社区服刑人员底数。

总结经验,规范衔接,创新工作机制

根据前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检察的实际情况,该院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推行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新机制,印制了《社区服刑人员情况登记表》,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填写基本情况、罪名、矫正期间后,持《登记表》与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到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社区)报到,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社区)盖章签字后将该表交该院第三检察部存档,由检察机关为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档案。同时,进一步明确交付过程中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职责,防止由于程序漏洞导致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规范了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监督,发现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该院采用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通过集中点验、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查询定位、组织测试、谈话交流等方式,对全县16个乡镇3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情况、集中学习、思想教育、社区服务、外出请销假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同时,通过社区矫正智慧检察系统与监管部门实现互联互通,适时监督,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向监管部门提出纠正意见,督促监管部门整改纠正。

去年至今,共开展各项检查30余次,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监管部门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次,切实规范了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法律意识,维护了社区矫正的监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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